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各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实施新时期人才强县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东委发〔2022〕8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上半年如东县引进人才奖励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文件条款
《关于加快实施新时期人才强县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东委发〔2022〕8号)第6条。
二、申请对象及计算时间
1、申请对象。
我县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含进站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学历的毕业生;我县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的人员;我县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具有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我县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如东中专及县外职教如东班毕业生。
以上人员申报时需符合“2022年1月1日—2022年5月31日期间首次在我县参加工作并按要求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基本条件。
2、注意事项。
(1)申报日期截止前,申报人仍需在职在岗,中断在如东县社保的申报无效。
(2)“我县企业”一律以企业注册地为准,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信运营商等中央、省、市、县、镇(区、街道)属国有非制造业企业。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1、申报方式
此次申报为纸质申报,由企业为引进人才统一集中申报。
2、申报材料
(1)《如东县企业引进人才生活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
(2)《如东县企业引进人才生活津贴人员名册》(此表为镇区填报,一式一份);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其它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进站博士需要提供进站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1-10月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
(5)如东县人力资源集聚等相关政策奖补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1、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初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镇(区、街道)进行初审;
3、复审:初审通过后,由人社局、财政局对照条件进行复审;
4、报送材料:由所属镇(区、街道)将复审通过人员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人员名单汇总表盖章后,集中送至县人才服务中心60号窗口(所有附件需审核原件无误,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文档);
5、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6、补贴发放:各镇(区、街道)按审批结果将县拨付资金连同各自负担部分一并发放到个人。
五、相关要求
1、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该通知及时转发辖区内各相关企业。
2、县财政拨付补贴资金到镇(区、街道)后,镇(区、街道)要于一个月内连同配套资金发放到个人。
3、组织申报和落实资金到位情况将列入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4、申报过程中,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奖励资金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咨询联系
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84532008
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84197066
附件:
1.如东县企业引进人才生活津贴申请表
2.如东县人力资源集聚等相关政策奖补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如东县企业引进人才生活津贴人员名册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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