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如东县渔政监督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渔政船或搜救船二级船长1名。
二、招录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性别及身体要求:男性,适应出海工作,身体健康。
3.户籍要求:限如东户籍,非如东户籍人员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所在如东的户口簿及关系证明。
4.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
5.其他要求:见附件《2024年如东县渔政监督大队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或不予录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如东县渔政监督大队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工作履历必须准确清楚,相关的工作经历需备注证明人及联系方式,并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2.资格审核: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3.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6月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4.报名地点:县渔政监督大队(如东县城中街道长江路25号402室)
5.招录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录人数达到1:1即可开考。
四、考试办法
总分采用100分,其中适岗评价40分,实操60分,
(一)适岗评价(40分)
适岗评价主要对报名人员的执业资格、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其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进行打分。退伍军人的加2分,在渔政或海监等海洋渔业执法机构工作过的,每满一年的加1分,最高加5分。
(二)实操(60分)
由县渔政监督大队组织考评,主要考察报名成功人员在海上进行船舶操纵、船舶避碰、船舶通讯等实际操作能力。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一)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 www.rdrc.com.cn)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考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要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3.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负责。
(二)公示及录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 www.rdrc.com.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与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录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因应录人员原因未办结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录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录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录用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人员待遇
本次招录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按县政府牵头召集相关单位讨论的办文单明确的招录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 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组织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本次招录由如东县渔政监督大队组织实施。监督电话:81909296。本《公告》由如东县渔政监督大队负责解释。电话:84198556。
附件:
1.2024年如东县渔政监督大队公开招录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2.如东县渔政监督大队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如东县渔政监督大队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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