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人在确定个人人事档案已保管在县人才服务中心后,可持《就业报到证》或与单位解除关系的相关资料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申办手续;
2.所有资料及人事档案经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与代理人员正式签定代理协议,人事档案由人才服务中心保管,代理关系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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