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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引进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津贴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7/26 11:24:16 浏览数:

一、执行文件条款

《关于加快实施新时期人才强县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东委发〔202286条。

二、申请对象及计算时间

1.申请对象。

我县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含进站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学历的毕业生;我县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具有正高职称、副高职称的人员;我县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具有特级技师、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我县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如东中专及县外职教如东班毕业生。

以上人员申报时需符合202211日后首次在我县参加工作并按要求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基本条件。

2.注意事项。

1)申报当月,申报人仍需在职在岗,中断在如东县社保的申报无效。

2)“我县企业一律以企业注册地为准,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信运营商等中央、省、市、县、镇(区、街道)属国有非制造业企业。

三、申报

1.申报方式

由企业为引进人才统一集中申报。

1用人单位通过如东人才网官网会员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http://www.rdrc.com.cn/Public/ComLoginSubsidy

注:如东人才网官网会员单位直接登录系统,非会员单位请先注册并在企业信息的资质认证内上传营业执照后,再返回此页面登录系统申报

2)选择申报模块 


 

 

3)进入“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津贴”项目



4点击左上角【+人才补贴申请】按钮,进入页面,如下图:



注:已在本企业申请的毕业生,请在【全部申请】列表中,找到对应的名字后,点击【再次申请】按钮提交,无需新增。

 

5进入页面,填写需要申报人员的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如下图:


注:标有*号部分为必填项

    附件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JPGPNG格式),如是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待提交页面显示待提交人员数据信息,选择人员点击提交,数据提交到所属镇(区)端。

 

 

6待复审通过后,企业在系统统一导出申报表并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7将申报表连同上传附件一并报送到所属镇(区、街道)。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1.申报时间:即日起随时申报

2.初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镇(区、街道)进行初审;

3.复审:初审通过后,由人社局、财政局对照条件进行复审;

4.报送材料:由所属镇(区、街道)将复审通过人员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人员名单汇总表盖章后,集中送至县人才服务中心60号窗口(所有附件需审核原件无误);

5.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6.补贴发放:根据引进高校毕业生及技能人才津贴名册发放至个人

、咨询联系

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8419706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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