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 东 县 财 政 局
东人社[2016]65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
企业稳定岗位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4号)和《县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政发〔2016〕1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再降失业保险费率
2016年至2018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2%下调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5%下调至1%,个人缴费比例0.5% 不变。
二、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政策
(一)稳岗补贴政策实施时间
2015年至2020年底。
(二)申请稳岗补贴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末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裁员率是指企业裁员人数与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之比。
(三)稳岗补贴标准与用途
稳岗补贴标准按申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上年度1-12月应缴实缴总额扣除退收金额)的50%给予补贴(见角进元)。稳岗补贴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四)稳岗补贴资金的申报与审核
1.企业申请
(1)符合条件的企业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一年申报一次,逾期申请不予受理。2016年申报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
(2)企业申报时到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67-68号窗口提交《如东县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如东县企业减员花名册》(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审核发放
(1)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会同县社保稽查大队对企业的用退工情况、参保缴费情况、裁员情况进行审核。
(2)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每半个月确定一次补贴名单和补贴金额,并在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东县人力资源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由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失业保险基金拨付程序,将补贴资金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相应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
(4)对同一企业既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又符合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314号)规定享受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可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不得重复享受。对申报企业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受理稳岗补贴申请:缴纳社会保险费未经稽查审计整改到位的;欠缴社会保险费;劳动监察机构已立案查实的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或申报社保费。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适用稳岗补贴政策。(劳务派遣企业申请享受的稳岗补贴,应及时结算转移给实际用人企业)。
三、补贴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要加强稳岗补贴资金的安全管理,发现企业以欺诈、伪造材料或者其他违法手段骗取稳岗补贴,应当责令改正依法追回补贴资金外,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予以处罚。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告并报送南通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企业享受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2、企业减员人员名册
3、企业稳岗补贴审核表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 东 县 财 政局
2016年6月13日
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年6月13日印发
附件1
如东县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单位:人、元、%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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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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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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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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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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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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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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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联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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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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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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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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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政策类型(在选项前打“√”) |
( )A、实施兼并重组企业;( )B、化解产能过剩企业 ( )C、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D、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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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初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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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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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 裁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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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裁员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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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缴纳 失业保险费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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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享受 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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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对申请稳定岗位补贴条件、要求和违规处罚均已知悉,以上所填内容均属实无误。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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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企业享受政策类型由企业自行勾选,如一户企业同时涉及一项以上结构调整情况,选择其中一项填写。实施兼并重组企业是指上报省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数据库且在本市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和生产经营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均是指列入市级以上化解产能过剩和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并通过验收的企业。
2.企业裁员率是指企业裁员人数与企业年度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之比。
附件2
如 东 县 企 业 减 员 花 名 册
企业名称(盖章): 减员年度: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岗位 |
社会保险号 |
减员原因(在□内打√) |
减员日期 |
合同起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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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退休□转出□死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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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退休□转出□死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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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退休□转出□死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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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退休□转出□死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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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退休□转出□死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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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退休□转出□死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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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退休□转出□死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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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退休□转出□死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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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退休□转出□死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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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退休□转出□死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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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企业稳岗补贴审核表
补贴年度: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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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年初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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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年末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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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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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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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企业裁员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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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裁员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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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登记失业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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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企业稳岗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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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社保稽查大队审核意见 |
经办人: 审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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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审核 |
经办人: 审核人: 审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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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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