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城中街道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委托我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一:外勤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7名,要求男性。
岗位二:内勤文员岗位3名,要求女性。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有志于从事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等;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一:男性,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中共(预备)党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80年6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
4.岗位二: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中共(预备)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5年6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
5.如东县城中街道、掘港街道、江苏省如东经济开发区辖区的户籍人口;如报考人员的户籍不在所列区域范围内,其配偶、父母、配偶父母的户籍在所列区域范围内也可报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解除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1. 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被聘用人员与我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城中街道工作。
2.工资待遇参照如东县政府机关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
3.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材料:
①近期免冠两寸证件照1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如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
⑤如是退伍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如是中共(预备)党员,提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党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公章(原件),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城中街道党工委的无需提供;
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⑧如报考人员的户籍不在所列区域范围内,提供配偶、父母、配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可以证明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⑨如报考人员男性超过43周岁,女性超过35周岁,提供《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打印),确保缴纳足够年限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办理退休。
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7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城中街道泰山路39号1栋302室(江苏东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咨询电话:0513-84531968、0513-81950015。
4.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5.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录人数的2倍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同分的,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优先;若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侧重了解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要求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等。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与录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解除。录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拟录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录用审批后不再递补。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我司与城中街道共同组织,街道纪工委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监督电话:0513-81950055
六、附则
本简章由江苏东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江苏东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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