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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2/7/25 15:25:37 浏览数:

一、认定对象及材料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因身体状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失业人员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4050”人员:是指在申请认定时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的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近两个月个税申报记录。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近两个月个税申报记录。

3.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近两个月个税申报记录。

4.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零转移家庭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近两个月个税申报记录。

5.特困职工家庭家庭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特困证》、户口本、近两个月个税申报记录。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低保证明材料》、近两个月个税申报记录。

7.残疾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残疾人证》、近两个月个税申报记录。

8.军队退役人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退伍证明》、近两个月个税申报记录。

9.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扶贫系统截图》、近两个月个税申报记录。

10.优抚对象家庭成员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省优抚证明》、户口本、近两个月个税申报记录。

11.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城市规划区被征地证明、近两个月个税申报记录。

12常住本市的非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近两个月个税申报记录。

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南通市户籍以外的人员提供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近两个月个税申报记录。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上申请认定

1. 登陆“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将地区设置为“南通”。个人登陆后依次点击“个人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2. 手机APP“江苏智慧人社”—主题服务—就失业服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 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江苏智慧人社”—主题服务—就失业服务-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线下申报

    如东县各镇(区、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三、办理期限

自受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请求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

咨询电话:84111663、84513487、84512463

四、附件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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