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依据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江苏省政府令第72号)
二、申报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三、申报材料
1、本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相关证件
四、申报程序
1、现场办理。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后,本人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银行金融功能)至如东县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失业保险业务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1)网上受理入口: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2)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或者江苏智慧人社APP。
五、注意事项
1、失业保险待遇各项业务的受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
2、每月1-6日办结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当月开始发放,11日后办结手续的次月开始发放。失业人员每月21日以后凭社会保障卡(已激活银行金融功能)到就近的发卡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或自助取款设备领取失业保险金。
3、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须持用人单位参保增减申报表或劳动合同书,办理停止享受失业金相关手续。如单位参保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时间重复的,须先退回失业保险待遇再办理参保缴费。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3-8451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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