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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如东县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7/26 15:13:24 浏览数:

一、实施依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68 号)

二、申报条件

20221月至12月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50元/人·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月领取,最长可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录用(或自主申报就业)、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五、申报程序

1、现场办理。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银行金融功能)至如东县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失业保险业务窗口办理。

 2、线上办理。(1)网上受理入口: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2)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或者江苏智慧人社APP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3-8451627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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