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1、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人才服务中心)开至本中心的调档函原件;
2、调档人及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办理程序
1、申办人确认人事档案在本中心;
2、申办人提供调档函,并确认本人信息无误;
3、本中心审核后,通过机要方式(或对方人事部门特定要求方式)将申办人的人事档案寄至出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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