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各街道、各企业:
根据《关于加快实施新时期人才强县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东委发〔2022〕8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企业引进人才学费补助和就业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文件条款
《关于加快实施新时期人才强县战略的若干政策意见》(东委发〔2022〕8号)第11条、第12条。
二、申请对象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对象
1.学费补助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全职回如企业工作的如东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回如首次参保,“毕业5年内”的具体时间标准为:毕业证书发证日期向后计算5年,精确到日)。
2.就业补助
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县企业工作的如东职业院校及县外职教如东班毕业的毕业生(毕业当年在如首次参保)。
(二)注意事项
1.申报日期截止前,申报人仍需在职在岗,并在如东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中断在如东县社保的申报无效。
2.“我县企业”一律以企业注册地为准,不含金融、供电、烟草、通信运营商等中央、省、市、县、镇(区、街道)属国有非制造业企业。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1.申报方式
此次申报为纸质申报,由企业为引进人才统一集中申报。
2.申报材料
(1)《如东县引进如东籍毕业生学费补助申请表》、《如东县引进本地院校和县外职教如东班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一式一份);
(2)《企业引进如东籍毕业生学费补贴人员名册》、《企业引进人才就业补助人员名册》(此表为镇区填报,一式一份);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2022年1月至今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参保人员);
(5)如东县人力资源集聚等相关政策奖补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时间及程序
1.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8月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初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镇(区、街道)进行初审;
3.复审:初审通过后,由人社局、财政局对照条件进行复审;
4.报送材料:由所属镇(区、街道)将复审通过人员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人员名单汇总表盖章后,集中送至县人才服务中心60号窗口(所有附件需审核原件无误,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5.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6.补贴发放:根据学费补助和就业补助人员名册发放至个人。
五、相关要求
1.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该通知及时转发辖区内各相关企业。
2.组织申报情况将列入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3.申报过程中,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奖励资金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咨询联系
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84532008
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84197066
附件:
1.如东县引进如东籍毕业生学费补助申请表
2.如东县引进本地院校和县外职教如东班毕业生就业补助申请表
3.企业引进如东籍毕业生学费补贴人员名册
4.企业引进人才就业补助人员名册
5.如东县人力资源集聚等相关政策奖补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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