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依据
《如东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东财社[2021]63号)
二、补贴对象及条件
县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
三、补贴标准
创业孵化基地按实际孵化成功(基地内注册登记并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后在本市继续经营6个月以上)的企业数,每个给予3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
四、申报材料
1、《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
2、《如东县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3、初创企业签订的创业服务协议复印件
4、孵化成功创业实体搬离基地后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及当月纳税证明
5、《开户行许可证》
五、办理方式
(一)线上申请认定
登陆“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将地区设置为“南通”。单位登陆后依次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创业孵化补贴申领”。
(二)线下申报
如东县各镇(区、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六、支付
各镇(区、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县人社局复审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基地银行账户。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4529140、84111663、84512463。
八、附件
附件:《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如东县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 2005-2017 如东县人才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地址:江苏如东掘港镇泰山路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裙楼二楼 苏ICP备12059980号-1
毕业生就业:0513-84197066 人事代理(档案):0513-8416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