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依据
《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意见(修订版)》(东政办发〔2022〕57号)、《如东县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贴办法(修订版)》(东人社〔2022〕47号)。
二、享受对象
1、劳务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三、补贴标准
1、劳务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当地劳动力初次在我县重点帮扶企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照14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县外劳动力,初次在我县重点帮扶企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按照14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劳动力输送奖励、推荐就业奖励、企业招聘补贴不可以重复享受。
四、申报时间
当年7月和次年1月申报。
五、申报材料
1、《如东县劳动力输送奖励申请表》、《如东县劳动力输送奖励人员花名册》、《如东县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
2、与重点帮扶企业签订的劳务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向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到申报单位账户。
七、受理地点
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如东县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就业创业服务69-72号窗口,联系电话:0513-84513487。
八、附件
1、《如东县劳动力输送奖励申请表》
2、《如东县劳动力输送奖励人员花名册》
3、《如东县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
@ 2005-2017 如东县人才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
地址:江苏如东掘港镇泰山路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裙楼二楼 苏ICP备12059980号-1
毕业生就业:0513-84197066 人事代理(档案):0513-84162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