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依据
《如东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东财社〔2021〕63号)。
二、享受对象
我县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分行业划型标准详见《附件3 小型微型企业分行业划型标准》)。
三、申报条件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补贴标准
按照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单位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从申报时计算,最长不超过1年。自2021年8月起,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与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年限合并计算。
五、受理方式
(一)线上申请
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将地区设置为“南通”,用人单位登陆后依次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就业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二)线下办理
如东县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就业创业服务71-72号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13-84513487。
六、申报材料
1、税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
2、《如东县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及信用承诺书》、《如东县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3、农、林、牧、渔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提供企业上月加盖公章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办理流程
社保补贴采用“一次申请,后续自动发放”的模式。符合条件的企业于参保当月提交申报材料,申请时间之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予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将补贴资金打入企业帐户中。
八、附件
1、《如东县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及信用承诺书》
2、《如东县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3、《小型微型企业分行业划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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