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依据
《如东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东财社[2021]63号)
二、补贴对象
首次成功创业(在我县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3年内,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依法申报纳税的在校大学生和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所创办的创业主体。
三、申报条件
1、创业者在领取营业执照前是登记失业人员。
2、初次创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
3、近3年内的创业主体
4、创业者需要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并在本创业主体名下参保。
5、创业实体挂牌名称与申请人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四、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5000元
五、申报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
3、最近两个季度(不含提交申请时所在的季度)纳税证明
4、学籍证明(在校大学生提供)
5、《如东县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6、开户行许可证
六、办理方式
(一)线上申请认定
登陆“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将地区设置为“南通”。单位登陆后依次点击“单位办事”—“就业创业”—“创业服务”—“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二)线下申报
如东县各镇(区、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
七、支付
各镇(区、街道)人社业务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县人社局复审公示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创业主体银行账户。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4529140、84111663、84512463。
九、附件
附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如东县就业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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