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依据
《关于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意见(修订版)》(东政办发〔2022〕57号)、《如东县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贴办法(修订版)》(东人社〔2022〕47号)。
二、享受对象
我县重点帮扶企业。
三、申报条件
我县重点帮扶企业自主招聘县外户籍人员初次来我县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四、申报时间
当年7月和次年1月申报。
五、补贴标准
按照700—1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招聘补贴。其中:
1、全日制普通大专学历毕业生900元/人标准;
2、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毕业生1100元/人标准;
3、全日制普通硕士学历毕业生1300元/人标准;
4、全日制普通博士学历毕业生1500元/人标准;
除上述条件以外的人员按照7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劳动力输送奖励、推荐就业奖励、企业招聘补贴不可以重复享受。
六、申报材料
1、《如东县企业招聘补贴申请表》、《如东县企业用工服务奖励补助资金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
2、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七、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向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到申报单位账户。
八、受理地点
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如东县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就业创业服务69-72号窗口,联系电话:0513-84513487。
九、附件
1、《如东县企业招聘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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