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依据
关于印发《如东县关于进一步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东政发〔2020〕12号)
二、享受对象
如东籍在外务工人员(在务工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为证)返乡就业后且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个人。
三、申报条件
1、如东籍户口;
2、在县外务工(在务工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为证)后返如东就业,且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
四、申报时间
每年10月底前。
五、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给予一次性补贴600元,同一类型的补贴同一对象不可同时享受。
六、申报材料
1、《如东籍在外务工人员返如就业奖励补贴申请表及信用承诺书》;
2、个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新招聘人员一页);
3、在务工地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务工地在南通市内不用提供)。
七、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向所在镇(区、街道)提出初审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所在镇(区、街道)初审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2、申报单位向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到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八、受理地址
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九、联系方式
如东用工服务重点帮扶企业群QQ群:691712858
咨询电话:0513-84116098、84528191。
十、附件
附件:《如东籍在外务工人员返如就业奖励补贴申请表及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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