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依据
关于印发《如东县关于进一步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东政发〔2020〕12号)
二、享受对象
招聘县外人员初次来我县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三、申报条件
1、我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招聘县外人员初次来我县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四、申报时间
每年1月底前。
五、补贴标准
按照6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的一次性招聘补贴。同一类型的招聘补贴同一对象不可同时享受。
六、申报材料
1、《如东县企业招聘外来人员补贴申请表及信用承诺书》、《如东县企业招聘外来人员补贴花名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新招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新招聘人员一页)。
七、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向所在镇(区、街道)提出初审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所在镇(区、街道)初审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2、申报单位向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按规定拨付到申报单位账户。
八、受理地址
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
九、联系方式
如东用工服务重点帮扶企业QQ群:691712858
咨询电话:0513-84116098、84528191。
十、附件
附件1:《如东县企业招聘外来人员补贴申请表及信用承诺书》
附件2:《如东县企业招聘外来人员补贴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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